一、標志設計是從品牌名稱開始的。 品牌名稱與標志設計的結合才能構成完整的品牌概念。標志是一種經過提煉和美化的圖案造型與色彩組合的具體形象,用以表現品牌名稱的豐富內涵。通過對品牌名稱的確定,來選擇合適的元素,組合出一個漂亮的圖案,就成為了品牌可以被視覺識別的符號,也就是品牌的非語言表達部分——標志設計。例如:“麥當勞”與黃色“M”、“迪斯尼”和米老鼠、“奔馳”的三星圓環等。
二、品牌名稱在考慮時也需要想到與之相對應的會有哪些反映元素。 命名與標志設計的步驟雖前后不同,但兩者之間的關系是密不可分的。設計標志的同時須考慮到標志運用在制作發布上和產品包裝上的便利性,而且運用部分要保持個性與統一的相互融合關系。優秀的產品包裝能增加產品的貨架靜銷力。
三、品牌名稱是對標志設計的間接推廣。 成功的傳播不在于這一品牌名的不斷重復,而在與公眾的反應,傳播真正的意義和目的是引起消費者的最終反應。從想得到“期望的反應”,到真正引起消費者的反應之間有許多關鍵的技術要素與動作。品牌名稱可謂是關鍵技術的第一步。關注并分析受眾的感受,尋找他們喜愛的焦點;融入品牌名稱和標志中,為配合以后的品牌推廣預留空間,這是品牌名稱適應推廣的重要一步。 四、標志設計會對實際應用起到直接作用。 包裝設計無論在圖案、色彩還是造型、材質上,都是需要巧妙構思的。超市中產品擺放在貨架上,直接與消費者接觸,有些產品的包裝設計甚至比品牌名稱更能吸引人,同附,包裝也是產品價值惑的重要體現。品牌名稱與標志設計、包裝等各項運用要素需善加配合、設計,以便予人以深刻的印象而更具好感。 |